#131


不熟悉中国歷史的人大概不知道和坤是谁。和坤(1750-1799)是中国清朝干隆时代的权臣,但是让他出名的并不是因为他的官有多大,而是他贪污而来的财产有多少。和坤堪称是歷史上最有钱的人(不算君主的话),虽然他到底有多少财产这点有些争议,但是他被抄家的总数超过清朝政府税收十五至二十年的总和,这点是大部分歷史学者的共识。这到底有多有钱呢?十八世纪时,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经济体,国内生产毛额(GDP)佔全世界的三分之一。如今,美国是全世界最大的经济体,而其GDP(2015)也不过佔了全世界的约18%。所以当时的中国经济规模以世界比例换算其实是远超过现今的美国。美国政府一年的总税收约为五兆美金(最近几年皆超过这数字),所以如果和坤是现代人,他的财产总数就超过了美金七十五兆(75,000,000,000,000),约目前世界首富比尔•盖茨(Bill Gates)个人财产的一千倍以上。当然金额是很难这样直接换算,但是至少可以让人知道和坤富有的地步已经是前无古人,之后也很难有人能超越了。

像和坤这么有钱的人,所用的东西自然是世界等级的。西洋钟錶是当时达官贵人的时尚玩物,身为上流社会顶层的和坤自然也不例外。相传,和坤还找人订制了一件衣服,其钮扣全是由精緻绝伦的西洋金闹錶所制成的。如果和坤当时所用的小金錶为世界顶级錶,那么这种行为大概就像是现在有人拿一排百达翡丽(Patek Philipe)的小型金色三问錶拿来当衣服的钮釦。一颗钮釦价值超过美金三十万,这件衣服不可不谓大气。以现在的眼光,这件衣服前面会重到垂下来不说,这种暴发户行为更会令人耻笑。当然和坤并不是没有文化的人,这种行为不过显示出中国人在炫富上较独特的风格。

令人好奇的是,当时的錶到底是多少钱呢?于十八世纪中叶,一只银怀錶在英国大概可以用两英镑买到,折合现在约美金180元。不过当时的英国工人一天大约可赚一先令,也就是一只普通银怀錶的价格为当时工人四十天的薪水左右。那换算成当时中国的货币呢?因为当时中国使用银两,熟悉中国货币史的人就知道,这真的是一个非常不好换算的事情。所以我们就先换成当时热门的国际货币:西班牙八雷亚尔银元(real de a ocho)吧。十八世纪时两英镑约为74.5雷亚尔,所以约为9.3个西班牙银元。而一个西班牙银元当时在中国大概可以换到0.7两,所以那只银怀錶的价格就是约中国当时的白银六两半(清朝中叶一两银子价值约现今人民币两百元,有兴趣的读者可以换算一下)。清朝六品官员年俸四十五两白银,所以至少也要花上该官员约两个月的薪水(不贪污的情况下)才能买到那只錶。先且不深究为什么英国工人的薪水居然比中国六品官员的薪水还高,因为到现在我们都还没有将运输成本以及进口税等成本考量进去。以当时交通不便、奇货可居的情况下,如将那只银怀錶带到中国,肯定卖不止七两银。

和坤对于中国钟錶史上另一个杰出的贡献就是发掘出「红楼梦」。没有和坤,就没有今天红楼梦的存在。有些歷史学家甚至认为光光这功劳已经值得让和坤将功抵过。和坤当时身为四库全书的总编辑,在发现当时的禁书「石头记」(就是红楼梦前身)之后,惊为天人,才想办法将之解禁出版。虽然红楼梦只是小说,但是里面的剧情每每反应出当时的生活情境供我们后人参考。红楼梦第三十九回,刘姥姥道:「这样螃蟹,今年就值五分一斤。十斤五钱。五五二两五,三五一十五,再搭上酒菜,一共倒有二十多两银子!阿弥陀佛!这一顿的银子,够我们庄家人过一年了!」,红楼梦第七十二回之中王熙凤又提到:「我是你们知道的,那一个金自鸣钟卖了五百六十两银子。」。从这两位不同的角色口中就可以得知,一个金自鸣钟的价格可以让一个普通小康人家吃上二十几年。英国在十七世纪末就已经是全世界钟錶工业的领导者,所以在十八世纪时,中国的高档钟錶几乎都是英国人的天下。其中的佼佼者就是James Cox(1723-1800),他自1765年进入中国市场,在短短的几年间,就赚进了超过五十万英镑(你没看错,这是当年的五十万英镑)。由此可知将钟錶出口至中国的利润之丰厚。

也就是因为利润丰厚,导致世界各国争先恐后地将钟錶卖往中国。尤其像錶这种便于携带的产品,上至船长、下至水手,少不了带几个放在口袋,以便进广州时卖个好价钱或是换些东方手工艺品回欧洲卖。由于供给大增,加上中国本身制錶工艺也渐渐迎头赶上,在十八世纪末,在广州反而发生了西洋钟錶供过于求的情况。这让当时的贸易商损失惨重,荷兰大使馆的翻译在1795年报告里就有提到成本120法镑(当时约价值9英镑)的金錶在广州只能以白银二十二两(依上述价值换算约为3.3英镑)的价格卖出。不过,就算在今日,同样称做錶,价格也是有天壤之别。当时的钟錶皆为手工制造,每一款皆独一无二,加上经商常常以物易物,甚至还要私下打通关节,很难真的为錶订出一个平均价格。尤其在许多歷史文献语焉不详的情况下,更是很难得知文中的錶到底是什么錶。唯一可以确定的是,当时一只錶是一般中国小康人家至少一年以上的收入,甚至三五年都不稀奇。

和坤于1799年被抄家的清单内列有「大自鸣钟十座,小自鸣钟一百五十六座,棹钟三百座,时辰表八十枚」(也有另一说为:大自鸣钟十架、小自鸣钟三百余架、洋表二百八十余个)。当时中国唯一对外通商的贸易口岸就是广州,而海外部分,英国东印度公司在东方又控制了大部分的市场。和坤本身就有和英国东印度公司、广东十三行有商业往来的情况下,当然也免不了「顺便」拿了不少精品钟錶。无论如何,从上述的列表,我们可以发现到一件事情,也就是钟的数量多于錶的数量。这跟现代人收藏钟錶的习惯完全相反,可是这名单却是实实在在地反映出清朝中叶社会对于钟錶的态度:钟比錶还流行。当时进贡朝廷、贿赂官员,钟是非常热门的品项,尤其是做工精美、结构复杂又能发出声音的自鸣钟。到现在华人界都还有所谓的「送钟」等于「送终」的不成文禁忌,当时迷信的清朝社会却完全不吃这一套,可见「送钟」禁忌并不是古老相传,而大概是清末民初,钟錶成为平民商品之后,之后才不知由哪位天才所想出来的(更令人无法置信的是广大无知民众居然也就默默地相信到今日)。连宫中专事钟錶制作的「造办处」之后改名,也叫「做钟处」,就可以知道钟当时的热门程度已经让当时人们完全忽略掉所谓谐音不吉利的问题了。因为收礼收到一座价值让你全家能吃二十年的钟,就算在今天,任何觉得不吉利的人应该都会把迷信丢到九霄云外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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