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年的怀錶由于是手工制作,一直没有什么标准的大小可言。当錶匠将錶芯制作完成之后,就会将成品交给制作錶壳的工匠,而錶壳的工匠就会针对该錶芯的大小打造出錶壳。这种一对一的打造方式自然不需要制订什么标准尺寸。到了十九世纪中叶,出身英国兰开夏(Lancashire)的约翰.怀克里(John Wycherley,1817-1891年)制定出了一套怀錶大小的度量衡机制。该机制以錶芯的直径为准,一号(Size 1)定义为1又5/30 英吋,然后以1/30英吋为进位单位。例如六号(Size 6)为1又11/30 英吋,也就是1又5/30 英吋加上六个1/30英吋的结果。这个测量方法被称做「兰开夏錶计系统(Lancashire watch gauge system)」。不过对于当时还在用手工制作钟錶的欧洲而言,这标准根本不切实际。

然而对于大西洋另一端的美国来说,由于美国钟錶业是在十九世纪中叶以工业化制造起家,统一规格自然非常重要,所以这个「兰开夏錶计系统」反而是在1860年代率先被美国的钟錶厂给採用。因为怀錶錶芯的尺寸被统一了,所以美国怀錶正式进入了零件可互相替换的时代,也就是说怀錶錶芯跟錶壳可以跨厂牌地交互替换组装。不过当时欧洲的钟錶制造商对这种概念是嗤之以鼻,他们认为用笨拙的机器制造出来的钟錶怎么可能比得上巧手工匠细心打磨调校出来的成品,所以当时欧洲的怀錶还是没有一个标准的大小衡量单位。但是当时为了要争取美国广大的市场,一些为了出口到美国的欧洲钟錶厂商也就必须依照美国买家开出来的规格来比照制作,例如当时的百达翡丽(Patek Phillipe)就有出口怀錶錶芯给美国的蒂芙尼(Tiffany & Co.)。不过当时欧洲本土并没有像美国一样有一个标准的怀錶大小衡量系统。

对于高端钟錶市场而言,有没有一个标准尺寸并不重要,因为很多都是订制品或是少量制造的产品。但是对于一般大众来说,工业制造出来的錶有着品质一致跟维修方便的优势,所以当时欧洲的钟錶业在中产阶级市场被美国錶厂打得东倒西歪。于是在十九世纪末期,瑞士钟錶业也渐渐开始採用工业化的制錶流程,也因如此欧洲才开始有了一个统一的怀錶大小衡量系统。不过当时的欧洲并未採用「兰开夏錶计系统」,而是任性地使用了一个以法国吋为基础的系统。法国吋(pouce)略长于英吋,而且是以十二分之一为单位(ligne)来计算,所以欧洲的怀錶大小衡量系统就称为「利涅系统(Ligne system)」。

一般而言,目前怀錶市场上比较常见的还是以美国所使用的兰开夏系统,主要的原因是因为目前古董怀錶的交易主力比较集中在欧洲的高端古董怀錶,高端欧洲古董怀錶较少採用标准的衡量系统。而中等价位怀錶则是美国怀錶的天下,所以现在反而是兰开夏系统还比利涅系统更常见一点。以下就是各系统间的尺寸换算表,要值得注意的是所有的尺寸都是以怀錶錶芯的直径为测量标准,而无法真正用来衡量怀錶的实际大小,因为所选用錶壳的厚度不同就会发生一样大小的錶芯却有不同实体大小的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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